kaiyun官网入口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鉴于公司2021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192,164.61万元,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的行业分类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季戊四醇系列产品、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属于多元醇行业,食用酒精及副产品DDGS饲料属于食用酒精及副产品相关行业。
多元醇主要包含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新戊二醇、乙二醇等。季戊四醇和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是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和中间体,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漆料等下业。受原材料、能源价格及装置技术水平影响,国内多元醇行业的企业盈利水平存在差别。
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大量用于生产醇酸树脂、合成高级润滑油和等,低端产品主要应用于生产醇酸树脂,高端产品主要应用于合成高级润滑油和等。国外季戊四醇的产品质量较优,高端产品领域有明显竞争力,价格通常比国内高。国内高纯度工业用季戊四醇、双季戊四醇、三季戊四醇生产技术,仅被少数研发实力较强的企业掌握。国内中北部地区企业由于具有原材料甲醇优势、能源煤电优势,其成本较南方地区企业具有相对优势。
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UV光固化单体、醇酸树脂、固化剂、钛白粉等。受油漆、涂料绿色化、环保化大趋势的影响,光固化涂料近几年增长迅速,从而带动三羟甲基丙烷的产能较大增长。
食用酒精又称发酵性蒸馏酒,主要利用薯类、谷物类、糖类作为原料经过蒸煮、糖化、发酵等处理生成,纯度通常为95%,其中通过玉米深加工蒸馏而成的玉米食用酒精是食用酒精中的一种。食用酒精在我国酿酒行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酿酒和化工行业是我国食用酒精行业最重要的下业。食用酒精行业厂家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吉林、河南、山东、安徽等地区。食用酒精行业是一个高度竞争的行业,行业盈利水平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政策变动及人均消费水平影响,行业中的企业主要依靠相对高效的管理来实现利润。
公司生产的DDGS饲料为生产食用酒精的副产品,属于饲料原料行业。饲料原料一般为谷物深加工等行业公司主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因此市场上的饲料原料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为谷物深加工等行业企业。饲料原料行业覆盖范围较广,其中DDGS饲料因蛋白含量较高,近年来被用作饲料原料,有较高的营养价值、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行业内生产DDGS饲料的主要公司基本为食用酒精和燃料乙醇生产公司。饲料原料行业盈利要受原料价格以及下游饲料加工企业景气度影响。
多元醇系列产品是涂料、油墨、润滑油、UV单体、固化剂、树脂不可或缺的原料,主要应用于涂料。近几年随着国家推行油漆涂料的绿色化、环保化,严控VOC排放,油性涂料上涨趋缓,水性、UV、粉沫等环境友好型涂料上涨明显,此消彼长的情况下,多元醇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
食用酒精及其副产品相关行业具有较为典型的周期性特征,整个行业周期一般为4-5年。食用酒精原材料价格下降或食用酒精销售价格上升均会提升食用酒精行业的盈利能力,从而促使食用酒精生产企业释放产能、增加产量,持续2-3年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盈利能力逐步下降,不具备规模效应或成本优势的食用酒精产能将会逐步退出。DDGS饲料作为酒精生产的副产品,价格受养殖业周期、粮价及酒精装置产能等因素影响,同时呈现一定的季节性变化。
公司季戊四醇装置年生产能力4.3万吨,产能仅次于湖北宜化,在国内居行业第二,具有明显的产能规模优势。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发了单、双、三季戊四醇联产工艺技术,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公司生产的高端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因技术门槛较高,国内只有少数几家企业掌握,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化工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较2020年的变化情况如下:2021年2月,应急管理部发布《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和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同时通过有效施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职责,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
2021年3月,《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生态环境部推进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强化排污者责任,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未经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产设备、环保治理设施不得排放污染物,要求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2021年5月完成主行业(有机化学原料制造)排污许可证核发。
2021年7月,生态环境部修订的《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正式开始执行,本标准的实行对公司固废焚烧炉的运行要求更加精细,对控制指标要求更加严格。随着生态环境局逐步采用电子督办替代人工督办,这就要求企业提高主体责任,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021年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重点是,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同时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重点工作明确纳入新《安全生产法》当中。
2021年9月23日,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要求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求企业加大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及保护力度。
2021年11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主要是为防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要求企业加强现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做好土壤环境隐患排查日常工作。
公司主要经营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工业用季戊四醇、工业用双季戊四醇、工业用三季戊四醇、特级品季戊四醇等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工业用三羟甲基丙烷、工业用双三羟甲基丙烷等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食用酒精及副产品DDGS饲料等。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玉米、甲醇、液碱、正丁醛等,由赤峰瑞阳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大宗原材料库存数量和生产用量及市场行情进行采购。玉米主要采购模式为竞买采购、代收代储采购、比价采购和窗口价格采购等,玉米采购渠道包括国家粮食储备库、贸易商、个体农户采购等;甲醇、液碱、正丁醛等主要原材料的主要采购模式为比价采购,甲醇通过生产厂家和贸易商采购占比接近,液碱、正丁醛全部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
公司根据市场预判情况及生产配套能力确定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为满足客户需求,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公司适时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及客户订单情况合理调整产品品种结构。对于需求量较小或客户特殊需求的产品品种,公司直接按订单组织生产,平时只维持较低库存。
公司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原辅料价格变化、库存量等指标形成产品定价策略。多元醇系列产品的销售以内销为主,主要采用先货后款的结算方式;外销为辅,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食用酒精、DDGS饲料等产品全部内销,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包括生产厂家等终端用户与贸易商、代理商等非终端用户,均采用买断式的销售模式。
公司的研发主体为赤峰瑞阳,项目技术研发以自主研发为主,与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四川大学、天津科技大学、贵州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研发为辅,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的研发模式,主要围绕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现有工艺技术优化、产品品质提升、产品节能降耗等方面开展研发工作。
公司季戊四醇装置年生产能力4.3万吨,产能仅次于湖北宜化,在国内居行业第二,具有明显的产能规模优势。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发了单、双、三季戊四醇联产工艺技术,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公司生产的高端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因技术门槛较高,国内只有少数几家企业掌握,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季戊四醇系列产品、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食用酒精和DDGS饲料等。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核心业务,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产能规模优势、区位与成本优势,通过加强管理、降本增效、推动产品升级等措施,增强盈利能力。
2021年,公司实现收入139,402.03万元,较上年增长29.20%,实现净利润4,188.77万元,较上年减少8.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45.72万元,较上年增长269.78%,季戊四醇系列产品及三羟甲基丙烷系列产品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业绩变化符合行业发展状况。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外多元醇产品工厂开工不足,多元醇产品出口需求增大,同时,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内经济逐步恢复,下业开工率提升明显,带动国内多元醇产品量价齐升,2021年下半年,国内大宗化工品价格集体走高,多元醇产品价格持续跟涨,行业整体经营业绩有所上升。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2021年,公司实现收入139,402.03万元,较上年增长29.20%,实现净利润4,188.77万元,较上年减少8.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45.72万元,较上年增长269.78%。
(2)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瓮福集团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瓮福集团重组上市。
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10日向公司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017),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并于2022年2月11日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017号)。
公司已于2022年3月28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201号),本次重组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与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宙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夜文彦、李权、葛娜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关于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为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完善公司公共设施配套,加强节能环保技改,推进科技进步,实现公司投入产出科学化、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发展夯实基础,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投资计划》。公司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6,532万元。具体如下:
一kaiyun官网入口、产业发展投资项目8个,2022年计划投资额4,523万元,占2022年投资计划总额的69.24%;
二、安全、环保及节能减排项目6个,2022年计划投资额934万元,占2022年投资计划总额14.30%;
四、科技进步项目5个,2022年计划投资额585万元,占2022年投资计划总额的8.96%。
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召开事宜将另行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审议议案等具体内容届时详见后续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
监事会主席夜文彦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整体情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1年度审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关于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为-192,164.61万元。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截至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为负数,因此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本次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21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瑞阳”)2022年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赤峰分行开展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此公司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申请开展2022年远期外汇交易的授权额度,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业务金额、期限、结汇汇率等条款以建设银行赤峰分行最终出具的远期结汇交易证实书为准。
为规避及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避免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开展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业务的交割期间与公司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合约的外币金额不超过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约定未来结汇或者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过去十二个月,赤峰瑞阳与建设银行赤峰分行合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2,300万美元,其中2021年开展4笔,共计1700万美元;2022年至今开展2笔,共计600万美元。
2022年度,因预计仍将存在汇率波动风险,赤峰瑞阳拟与建设银行赤峰分行开展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此公司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申请开展2022年远期外汇交易的授权额度,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因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集团”)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建设银行及其全资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预计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赤峰瑞阳与建设银行赤峰分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营业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触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因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瓮福集团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建设银行及其全资子公司建信投资预计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与建设银行存在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赤峰瑞阳与建设银行赤峰分行合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2,300万美元,其中2021年开展4笔,共计1700万美元;2022年至今开展2笔,共计600万美元。2022年度,因预计仍将存在汇率波动风险,赤峰瑞阳拟与建设银行赤峰分行开展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赤峰瑞阳与建设银行赤峰分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业务金额、期限、结汇汇率等条款以建设银行赤峰分行最终出具的远期结汇交易证实书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系为了规避及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避免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允地确定远期结汇汇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现任董事均为建设银行的非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核,赤峰瑞阳与建设银行赤峰分行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系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允地确定远期结汇汇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将《关于开展202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公司开展202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规避及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审计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